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2023年度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办〔2022〕419号),经对照自评,我校已符合《创建工作评分表》中的各项指标要求,拟申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2023年度立项建设单位。特此公示。
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(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),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到学校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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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工艺美术学校
2022年7月25日